2018年5月29日,桂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列简称“我公司”)成功办理完成增值税减免手续,我公司成为了国家税制改革的切实受益者。
近年来,国家通过营改增等税制改革,不断为企业减税降负。根据财税[2017]90号第六条规定,截止2018年1月1日纳税人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所取得的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我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龚荷琼在了解到国家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后,积极查阅相关文件,主动向有关部门递交增值税减免申请,及时办理公司增值税减免手续。目前,我公司第一季度缴纳的增值税已返还至我公司账上。据测算,我公司申请办理增值税减免手续后,每年可享受增值税优惠12万元左右。
此次能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归功于我公司龚荷琼副部长能够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并及时落实到位。她表示:国家税收政策切实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壮大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实力,增强了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我作为企业的一份子,就是把公司当自己家一样看待,为公司节约一分钱就像是为自己家省了一分钱,能够为公司出自己的一份力,很有成就感。这种把公司当成家一样的主人翁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员工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