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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评估和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告
来源: | 作者:glxwdb | 发布时间: 2018-03-09 | 1873 次浏览 | 分享到:
  桂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授权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是广西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员之一。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现我公司拟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中介机构和审计中介机构,现就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介机构服务范围

  (一)评估中介机构:我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到的需评估项目。

  (二)审计中介机构:我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到的需审计的拟担保企业专项财务审计及我公司内部财务审计。

  二、中介机构服务年限

  服务期限:二年(2018年—2019年)。

  三、选聘原则及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忧的原则,非公开内部评标,只对入围机构电话或书面通知,实行综合评分进行确定。 

  四、中介机构报名条件

  (一)依法登记,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二)近三年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未受到监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三)报名机构需在2016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

  (四)报名机构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评分标准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报名,且发出授权的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报名。

  (五)专业注册师在3名及以上(评估中介机构需注册评估师,审计中介机构需注册会计师)。

  (六)需在桂林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五、中介机构竞聘需提供的资料

  (一)自愿参加评估或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书面申请。

  (二)报名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2017年人员构成、部门设置、资产状况、2015—2017年营业收入情况、主要服务项目、执业业绩、内控制度等(有佐证资料的应提供)。

  (三)报名机构相应的执业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报名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授权文件。

  (五)专业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中介服务收费报价承诺。

  (七)近三年单位诚信的声明。

  (八)选聘入围后接受我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承诺。

  (九)其他涉及报名条件及评分标准的资料。

  六、评分方法及标准

  (一)评分方法:根据报名机构业务收入、注册师数量、在桂林办公场所情况、业务资质、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并以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中介机构名单。

  (二)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三)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近三年受到过监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的;

  
2.近三年曾与服务单位弄虚作假,出具虚假中介报告的;

  3.近三年服务质量较差,给服务对象造成较大损失的。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竞聘资料投递及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我公司四楼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中山北路23号,电话:0773-3635218)。


  (二)竞聘资料装订要求
  竞聘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提交竞聘资料时需提供执业人员证书、机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原件(证件原件当场审核后退还),竞聘资料不予退还。

  (三)确定入围名单并签订服务协议

  我公司将以电话或书面通知入围机构,入围机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中介机构服务协议。

桂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附件:选聘评分表